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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适应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和社会审计事业的发展要求,更好地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服务,发起设立的以注册会计师为投资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服务中介机构。
一、事务所沿革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原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前为山东会计师事务所,山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隶属于山东省财政厅,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山东申元会 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前为山东审计师事务所,山东审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隶属于山东省审计厅,2000年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潍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前为潍坊会计师事务所,潍坊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隶属于潍坊市财政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前为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7月,隶属于烟台市审计局,1999年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四家事务所在2000年8月合并而成。2002年末资产为2663万元,负债2560万元,业务收入3531万元,纳税额为139万元。
自脱钩改制后,执业质量的风险已愈来愈成为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我们事务所主要是加强执业质量控制、降低审计风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纠正和总结,在业务报告正式出具前,认真履行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严把质量关;对重大业务项目自接洽、签订业务约定书、实施现场执业至出具业务报告书整个过程均制订并执行相应的监管程序,为事务所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提高执业质量和效率作出了较大的成绩。我所审计业务占全所总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且主要是证券类审计业务,拥有上市公司项目十余家,占全省近四分之一。对我所而言,任务重、风险大、责任更大,谨记朱熔基总理“不做假账”之训导,本着“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原则,从严要求,率先垂范,立足质量是事务所生存发展之本,又着手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1)进一步加强现场审计的复核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加强业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时学习新法规、新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修订完善业务人员岗位责任及业务质量考核标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推动我所审计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我所在执业质量及对外形象等方面赢得了良好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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